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以及《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实施第三周期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湘教工委发〔2015〕7号)和《2013-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湘教工委发〔2013〕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继续在省内5个辅导员培训基地举办全省普通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班、上岗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为4月—5月中旬,每期时长3天,培训对象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本专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培训时间为6月底-8月,每期培训时长5天,培训对象为各高校2016年新进本专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含近年来未经上岗培训的新进本专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2)。
具体培训时间和报名事宜由各培训基地另行通知。请各高校学生工作部(处)按照各基地的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指派联系人负责今后学员入学通知的转发,督促学员及时参加培训。为及时沟通有关培训信息,请各高校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工作人员及时申请加入湖南省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QQ群(群号:275991205)。
由我厅下达指标的参训人员,其往返交通费由所在高校承担,其他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考虑到部分高校新进辅导员数量较多,并提出额外送培的要求,但我厅下达的指标无法满足。经协调,各基地在接待能力范围内愿接受部分额外参训学员,但相关送陪费用全部由送培高校承担,有关事宜请这些高校自行与各基地联系。
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崔恒源,办公电话:0731-84720593。